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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法治利剑 护长江碧水东流
2021-03-03 14:57:00  来源:淮安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3月1日正式实施了,开启了依法保护长江的新征程。该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保护,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用法治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长江沿线经济发达省份的江苏,近年来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前,长江江苏段主要入江支流控制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交出了“绿水青山”的“江苏答卷”。如今,站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描绘的长江大保护新蓝图面前,我们应该高举法治大旗,牢牢守护长江生态,唱响新时代“长江之歌”,再次彰显江苏作为担当。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首先要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要深刻领悟长江保护法的要义和精髓,结合江苏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准则,让这部法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也要建立责任机制,将学习、运用法律以及取得的成效作为考核手段,促进这部法律真正落地生根。

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就要高举法治利剑,严惩重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如今,长江保护法在一些具体的保护规范上,做了详细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在长江大保护上的责任也做了明确划定,为我们的工作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也让长江大保护更加有法可依。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捕鱼以及污染水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用法律武器震慑违法者。

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还需同抓共建,与长三角城市联动,形成共抓共治合力,共同把这部法律运用好。在借鉴学习周边城市长江治理的成功经验的同时,也积极分享江苏长江大保护的果实,探索合作共赢机制,确保长江大保护一体化推进,构建治理、环保、防洪和发展融为一体、统筹兼顾的科学治理体系,努力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发展贡献“江苏力量”。

舵稳舰利行致远,只争朝夕踏新程。长江大保护任重道远,我们唯有不折不扣地将长江保护法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赵芹)

作者:赵芹   编辑:韩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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