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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已来!江苏法院执行迈入物联网时代
2020-11-10 13:49:00  来源:交汇点

用物联网技术赋能法院执行工作,11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无锡召开全省法院推广“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现场会,提出要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进一步扩大财产查控、监管的手段和方式,促进查封标的物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减少因强制执行给被执行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善意文明执行真正落到实处。

在先行先试的无锡,物联网与执行已碰撞出了不少“火花”。

电子封条:全方位、全时段监控被查封财产

“李某以该套房屋作为抵押借款,因逾期未还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10月20日下午,梁溪法院法官助理温超洁在长广溪庄园的一栋别墅外贴上了物联网电子封条,这也是无锡首次使用物联网电子封条。

从外观上看,这种电子封条保留了传统的封条样式,依然是长条形,不过材质采用硅胶,由3D打印而来,不易撕毁,同时防水抗晒,可以重复使用。在封条的中间则安装有一个感知设备,这也是这种封条的核心。一旦有人触动封条,封条便会发出语音提示:“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毁损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同时,触动封条的行为也感知设备上的摄像头及时拍下,并且传回到监管平台和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上。点开工作人员手机上的软件,可以清楚看到该封条所在位置、所涉案件等信息。通过电子封条,可以实现对被查封财产及周围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感知设备上的广角摄像头也保证了封条所能监控的范围。

电子封条,并非无锡首创。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省不少法院陆续启用电子封条。相对于以往容易脱落的纸质封条,电子封条不仅能够紧密的覆盖门锁,还具有实时监控、一键报警、数据取证、大数据智能分析、查封财产管理等多种功能,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但是这些电子封条成本很高,接近万元,不具备可推广性。

“物联网技术支持下的电子封条不仅‘新’,而且‘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任闵仕君告诉记者,电子封条运用物联网技术进行动产状态监管,不动产边缘感知系统来实现对拆除、搬移等外来事件的全面感知,并通过现场语音警示、自动拍照、摄像取证,自动传送到监管平台和执行法官的手机终端,实现实时监控被查封财产状况。“除了具有实时取证,提前预警等功能外,物联网技术的电子封条还‘能’在三个方面。一是价格便宜,千元不到,即将推出的升级版成本还将进一步降低;二是电池续航半年以上,省心省力;三是实时监控,终端与平台互联,反应迅速。”目前,宜兴、江阴、梁溪法院都已开始使用物联网电子封条。

智能系统:对企业进行动态监管

电子封条并不是物联网在执行工作中的唯一使用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如何在加强对相关财产监管的同时不影响财产价值利用,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经济链条稳定运行的不利影响,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

传统财产保全理念强调保全标的物的特定化,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必须予以特定化以后才能采取保全措施,但对于种类物而言,一旦将其特定化,将严重影响种类物的使用和流通,很多情况下会导致种类物价值贬损。

物联网感知技术的运用,让查封财产保值增值成为可能。今年9月,无锡中院上线财产动态查封监管平台,该平台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通过轮廓体积感知、重量位置感知、状态感知、异常行为感知,尤其通过物品精准识别等技术,实时采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客观信息,通过终端协同及边缘计算,建模还原企业日常生产运营的真实状况,对生产经营企业原材料、产成品数量等进行动态监管,从而实现财产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的感知和预警。

在这个系统里,目前有一家企业正在监管之内。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经营失衡,企业被查封,但目前仍处于生产经营之中。而通过系统,可以看到企业生产线的情况,企业内设备的情况,甚至是人员进出车间的情况。“比方说企业进了多少原材料、生产了多少成品,又销售了多少产品,对这个过程进行动态监管,申请人也可以实时看到企业的动态。”闵仕君说,通过这个平台,让申请人放心,让被执行企业可以继续生产,践行了“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这才是物联网应用最有价值的地方”。

此外,物联网技术在执行程序中也发挥了不小作用。闵仕君介绍,在以往的执行案件中,去企业查封仓库的金属材料,交由第三方进行评估,称量过程非常耗时耗力,而物联网的使用则有效缩短了这个过程。据介绍,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在起吊过程中就可以实时称量物品的重量,而感知器与管理平台相连,结合当天铝、铜、钢材等金属材料的价格就能迅速对财产进行估价,甚至法官足不出户就能实时处置财产。

会上,由省法院执行局起草的《关于运用物联网技术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印发会议,省高院在修改完善后将下发全省法院施行。

江苏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褚红军说,目前物联网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应用还处于较初级的阶段,现有案例应用的范围主要表现为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称重系统及查封财产监管系统,但这几方面的应用对被执行人企业继续生产经营,维护经济链条稳定的效果已经初显,对善意文明执行的积极促进作用亦已显现。

他同时指出,作为新生事物,物联网技术在为我们所用的同时,也要注意防范和化解其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前划清运用的边界,明确各类主体特别是物联网企业的权利和责任,才能使物联网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具有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编辑: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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