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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数字经济要占浙江GDP半壁江山
2020-12-23 16:51:00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12月22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下称《建设方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到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去年9月,浙江入选全国首批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省经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我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机遇。此次出台的《建设方案》结合了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部署和我省工作实际,明确我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定位、建设任务和工作举措。具体来说,试验区建设将实施7大工程——

实施数字化生产关系构建工程。以完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和强化数据要素应用为驱动,探索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和应用的政策制度,探索形成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重点实施迭代建设公共数据平台、提升数据资源价值、完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建立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推进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数字经济发展、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突破和先行先试等6项任务。

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引领工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突出“整体智治”理念,聚焦“掌上办事之省”和“掌上办公之省”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实施推进政府运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数字化应用等9项任务。

实施数字化协同治理创新工程。坚持包容审慎、多元共治的原则,创新数字治理机制,为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活力涌现提供制度与政策支撑。重点实施构建多元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网络市场准入便利化、创新网络市场服务与监管模式、创新新业态劳动纠纷处置方式、推进网络综合治理数字化应用试点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6项任务。

实施数字社会融合应用工程。深化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应用,全面推广“城市大脑”杭州经验,推进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应用。重点实施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与应用、推广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文旅、数字扶贫、数字养老服务,以及推进未来社区和数字乡村建设等8项任务。

实施数字产业化能级提升工程。以数字科技创新为关键动力,着力培育壮大基础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抢先布局未来产业,打造协同共生的数字产业生态,不断提升数字产业规模和能级。重点实施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壮大数字产业、培育标志性产业链、推进产业平台建设和强化新主体培育等6项任务。

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工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重点实施优化工业互联网生态、实施企业上云行动、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加快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和农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贸易中心、新兴金融中心,推进企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等9项任务。

实施数字长三角建设工程。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创新协同发展机制,统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数字化应用,有力支撑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先行区建设、数字化应用互联互通、智慧高速公路交通网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和探索数字长三角协同推进机制等8项任务。

《建设方案》明确,通过3年的努力,浙江要基本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政府先行区、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数字社会发展样板区、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区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区。

编辑:韩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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