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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举措!江苏交通行政执法开具首张处罚电子票
2020-10-13 09:28:00  来源:交汇点

10月12日上午,曹某违反《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在沿江支队第一大队执法服务中心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成功缴纳行政处罚款。

在大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引导下,当事人通过手机接收到的短信网址登录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顺利获取一张电子罚没款票据。

电子票据相对传统的纸质票据更快速,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通过系统产生一张载有违法当事人相关信息、罚款金额和二维码的缴款通知书,只需要用手机“扫一扫”,违法当事人成功缴纳行政处罚罚没款后,就能读取电子票据,可自行下载、打印票据、查验电子票据。

为顺应“放管服”改革要求,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江苏高速公路交通罚没收缴列入省财政厅收缴电子化和电子票据改革单位,在江苏省高速公路执法总队沿江支队第一大队正式试行。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与省财政厅多次沟通、反复论证,依托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操作使用电子收缴,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最终以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多种方式,实现电子收缴罚没款、网上自助打印罚没款收据的功能。

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票据电子化改革,符合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节约了票据的印刷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电子缴费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江苏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进入电子信息化时代,为年内全省推广和今后全面实施电子化、科技化执法迈出了坚实步伐。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朱璇 通讯员 朱晓熠 徐钰罡

编辑:徒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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