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网信网 > 要闻 > 正文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以“跨省通办”啦!
2021-10-19 15:27:00  来源:交汇点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有关部署要求,经过充分技术准备和协调对接,在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决定自10月20日起,启动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进一步方便跨省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

据了解,试点以前,长三角区域居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只有在换、补领业务上实行“跨省通办”,首次申领身份证仍要回原籍办理,这对面广量大的跟随父母进城上学的中、小学生来说,存在较多的不便。试点这一政策后,他们在居住地凭相关证明即可申领,大大减少不必要的来回奔波之苦。

目前长三角区域试点这一政策的城市包括:上海市全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

试点全面推开后,将与我省现有的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省内通办”,以及换、补领“跨省通办”业务形成补充。在试点基础上,12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全面实行“跨省通办”政策,届时我省所有派出所户籍窗口、户政办理大厅将全面受理长三角区域身份证异地首次申领和全国身份证“跨省通办”换、补领业务,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2021年以来,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先后推出了长三角区域户籍类证明网上出具以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等多项一站式“跨省通办”业务,我省公安机关积极作为,已累计办理6万余笔“跨省通办”业务。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业务说明

一、受理点

长三角区域上海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盐城市,浙江省嘉兴市、绍兴市、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宿州市、黄山市等10个试点市的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

二、受理范围

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我省南京、苏州、盐城3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我省户籍居民到上海、浙江嘉兴、绍兴、台州、安徽合肥市、黄山、宿州7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派出所、户政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须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父母子女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领取方式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核对证件信息、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证件。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应在申请时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或邮递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记者 陈珺璐 胡兰兰 通讯员 苏宫新

编辑:韩震霞
版权所有: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号:苏ICP备20035922号
技术支持: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