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徐冠英) 10月20日,“扬州市歇业备案一件事系统”上线。扬州中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系统办妥歇业备案和住房公积金缓缴审批、法律文书电子送达信息采集手续。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等部门可在线获取该企业相关信息,及时将其纳入歇业管理。
去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设歇业制度。今年8月,扬州市行政审批局联合该市税务局、公积金中心等6个部门制发《扬州市经营主体歇业备案工作指引》,从办理方式、办理条件、配套支持、歇业管理等方面形成细化举措。例如,歇业主体无需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发票仍可用于歇业前经营活动尾款回收、销售退回、补开发票等情形;住房公积金缴交方面,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依托“扬州市歇业备案一件事系统”,歇业备案、简并纳税申报、减缴缓缴公积金、保险减员、法律文书电子送达信息采集等事项,可以全程网办、一次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