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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扎实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2020-08-20 15:17:00  来源:网信中国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依法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收集,快速、准确掌握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活动轨迹,成为支持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在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信息收集、保管与使用,防范信息泄露,中央网信办于2月9日公开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强调网信部门要依据《网络安全法》和相关规定,及时处置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事件。之后,各地网信部门及时响应,切实履责,积极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天,“网信中国”带您了解天津网信办如何扎实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筑牢数据安全“护城河”。

针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未经用户授权、超范围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未明示收集使用规则等问题,天津网信部门迅速开展疫情防控App专项治理,组织App运营者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开展安全自查整改。同时,依托“网信天津”微信公众号“App举报”栏目和专用政务邮箱,畅通网民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渠道。专项治理期间,共处理网民举报违法违规线索67条,掌握66个疫情防控App备案信息,评估发现32个App存在6类373个安全问题,公开通报11个问题突出的App,约谈1家整改不到位的运营者,2个App自行关停,个人信息保护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坚持顶层设计、源头治理,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去年以来,天津连续出台《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天津市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制定数据安全系列地方标准,建设“天津市数据安全监督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打造专业技术支撑队伍,拨付数据安全保障专项经费,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前不久,天津网信办印发《关于做好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工作方案》,围绕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强化事前审批、建立备案评估制度、强化督查问责等方面,明确8项重点任务,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保护工作。

坚持以“术”治数、打造支点,创新技术支撑手段

打造“天津市数据安全调研平台”,分别与“天津网信网”网站、“网信天津”微信公众号和“津心办”App等进行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实现信息发布、注册审批、信息备案、安全自查、通知通报、投诉举报在线办理。自主研发数据安全检查工具箱,集访谈记录、资产发现、暴露面分析、敏感信息筛查、App评估等功能于一体,规范数据安全检查工作。此外,注重加强技术标准建设,取得GB/T 37988-2019《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应用推广唯一省级试点资格,积极参与国家信安标委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制定数据安全信息备案、监督检查和App评估检测等3个地方标准。

坚持从严要求、真抓实干,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专项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从严规范全市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组织全市开展“收集使用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网络系统”自查整改工作,共梳理767个单位的858个网络系统,对其中50个重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现场督查。通过专项督查,提升了全市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了网信部门数据安全监管能力,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

接下来,天津网信办将切实履行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重点,以数据安全管理为抓手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技术标准,完善信息化支撑手段,开展备案、评估、检测、认证、教育、宣传、举报处置等工作,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打击危害数据安全和侵犯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服务国家大数据和新基建战略的实施,保障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为全国性开展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贡献天津“智慧”,提供地方“样板”。

编辑:徒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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