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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江苏省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申报指南请查收
2024-05-06 15:51:00

为进一步促进正能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推动网络内容健康繁荣发展,根据《江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办法》相关要求,现制定《2023年度江苏省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26日

二、申报范围

2023年已刊播的导向正确、内容向上、表达创新、传播效果好的原创网络作品,主要包括图文、理论评论、音视频、专题专栏作品以及其他新媒体产品等。

1. 我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

2. 中央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平台驻苏机构。

3. 我省依法设立的文化企业和出版机构。

4. 我省网络名人、自媒体账号等。

三、申报要求

1. 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宣介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文明和江苏文化,反映人民群众幸福生活,讲好发生在江苏的中国故事。

2. 创新意识强,能够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应用新手段,加强内容、形式、语态、传播方式创新,为网络首发或网络同步首发,“网味”足、“网感”强,在网民中具有较高辨识度、认可度、美誉度。

3. 社会反响良好,有较强网络传播力、引领力、影响力、公信力,发挥正能量激励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

4. 多个单位联合制作的作品,由一个单位牵头申报,其他单位作为共同申报单位。作品中图片、音视频等素材来源于第三方,应取得第三方授权使用。

5. 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或已获得省级网信部门资金支持的作品,不再申报。

四、申报方式

通过江苏网信网(http://jswx.gov.cn/)江苏网络传播精品生产扶持申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

1. 注册账号时应准确填写单位名称,并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的单位类型。同一单位申报多个作品时,应使用统一单位名称。市级网络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互联网文化企业、网络名人、社会自媒体账号等选择所在的设区市。

2. 准确填写作品名称、申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网络名人、自媒体账号及MCN机构等申报单位采用“平台+账号名称”方式规范填写。

3. 按照申报作品实际在图文作品、理论评论作品、专题专栏类作品、音视频作品、其他新媒体作品中选择对应作品类别。

4. 准确填写作品链接。同一作品在多个网络平台传播的,只填报原发链接或传播效果较好的平台链接。

专题专栏类作品只需填写专题链接,子栏目和具体作品链接不需要填写。系列作品没有开设专题专栏的,点击“新增链接”功能,填写其他作品链接,最多填写5条链接。(填写时只提供链接,不填报作品标题。请不要填写口令)

5. 作品简介简洁凝练,介绍策划创作背景、主要内容、表现形式、传播效果、网民反响等。

6. 申报理由实事求是,介绍作品创新特色、社会效果等。

五、申报数额

省属重点新闻网站、省重点新闻单位相关融(新)媒体每家不超过3个;中央新闻网站驻苏机构每家不超过2个;主要商业平台驻苏机构每家不超过2个;省有关文化传媒企业和出版机构每家不超过2个。

设区市网络媒体、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互联网文化企业、网络名人、社会自媒体等网上申报数额由所在地设区市委网信办确定。属地单位或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各设区市市委网信办对属地作品进行遴选,并按照规定数额推荐参加全省评审。

六、评审工作

省委网信办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示 7 个工作日。对获得扶持的作品拨付扶持资金。

编辑: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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