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通过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4件法规 任命李忠军为省政府副省长
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1月28日下午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金龙、曲福田、周广智、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副省长赵岩、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检察院和省监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的议案,通过了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江苏省202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批准了南京等设区市报批的18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李忠军为省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信长星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信长星在讲话中对抓好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报告和决定的落地落实提出要求。他指出,要以审议通过的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放大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示范引领效应,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让改革“试验田”成为创新“高产田”;严格履行固废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依法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制度刚性,切实提升我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推动有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管理监督等工作,破解金融监管、农民增收、城市停车等方面难点堵点,优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制度机制,更好地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要统筹、规范、高效使用财政资金,有效发挥预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引领和政策调控作用。要继续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成率。
信长星强调,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质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丰富代表联系群众内容,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期间,受信长星委托,樊金龙主持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各项议程审议情况汇报,决定将有关法规、决定、决议草案,设区市报批法规,人事任免案等提请表决,原则同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安排。
会议期间,围绕“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大数据与城市交通治理”等举办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