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网信办根据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及《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工作要求,联合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等部门部署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苏网·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破坏营商网络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清理处置涉企侵权信息、账号,营造良好营商网络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本次专项行动作为“2026年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十大务实举措之一,将聚焦恶意炒作涉企信息、诋毁抹黑企业、牟取非法利益、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等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长效治理。
恶意炒作涉企信息问题
在企业上市融资、财务报表公布、新品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炒作涉企负面信息;恶意集纳涉企负面信息,泛化异化炒作企业经营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开展虚假不实测评,恶意炒作商品测评、测试和消费体验信息;通过“付费投流”等方式,对涉企负面信息进行推广,人为制造或放大涉企舆论热点。
诋毁抹黑企业问题
利用AI生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恶意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雇佣网络水军,散布同质化涉企负面信息,恶意碰瓷、诋毁其他企业和产品;网络名人账号以“喊话”等形式无端质疑、拉踩企业,煽动网民攻击谩骂企业、企业家;对特定品牌用户“贴标签”,进行污名化攻击,煽动消费群体对立。
牟取非法利益问题
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情况核实函”等,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商业合作挂钩,以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为手段,向企业施压牟取经济利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向企业索要“删帖费”“撤稿费”。
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问题
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发布传播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炒作企业家私生活话题,贬损丑化企业、企业家形象;翻炒企业家旧闻旧事,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言论。
唱衰经济发展及行业发展问题
唱衰地方经济、放大负面信息,歪曲解读地方经济政策,不当对比地方发展模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唱衰企业或相关行业发展前景;诋毁企业产品质量、经营状况,发布模板化、低质化内容抹黑企业声誉,对企业进行不当投诉。
专项行动期间,相关部门将按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对经依法处置的网站、平台和账号,适时曝光,警示震慑。属地网站要严格落实《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不断强化行业自律,加强涉企侵权信息治理,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网民和企业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为全省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营商网络环境。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https://www.12377.cn/jbxzxq/sql_web.html
江苏省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受理涉本省网站平台举报)
https://js12377.cn/jbrk/index.jhtml?param=sq
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自律公约
一、清除侵犯个人权益信息。及时清理泄露企业家个人隐私的信息,严管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
二、统一同类信息处置标准。主动清理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
三、严厉打击各类网络水军。清理机器人账号涉企评论信息,坚决处置发布统一话术、同质化涉企信息的机器人账号、水军账号。
四、加强榜单涉企话题管理。加大热搜热榜管理,不得呈现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不得呈现企业家“口水战”、企业家私生活以及未经核实的涉企负面热点事件等话题。
五、持续优化算法推荐机制。不得推荐集纳企业、行业和企业家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对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予以限流。
六、鼓励相关主体对外发声。采纳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及时清理与声明不符的信息。
七、完善平台流量投放机制。强化投流审核管控措施,坚决杜绝涉企负面信息“投流”行为。
八、从严管理非法牟利行为。关闭假冒仿冒新闻单位账号,坚决处置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的“自媒体”账号,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并开展所谓涉企监督的账号。
九、取消相关账号营利权限。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自媒体”账号的营利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分成、广告收益、推广商品和直播打赏。
十、加强涉事账号处置力度。坚持“信息、账号一同处置”原则,坚决处置发布传播侵权信息的账号,对账号所属MCN机构实施联动处置。
